| 关于评选荆州市第三届骨干教师、明星教师、教育专家的通知 |
| 来源:旧网文档 更新:2006-1-3 |
各县(市、区)教育局,荆州开发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鄂教师[2003]09号文件关于实施“名师工程”的要求和部署,根据荆教师[1998]04号《关于开展评选荆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明星教师、教育专家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荆州市教育局决定,2004年在全市开展荆州市第三届骨干教师、明星教师、教育专家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荆州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及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实践“三个代表”。为人师表,严谨笃学,勇于创新,与时俱进。
2、中学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小学高级教师(幼教高级教师)职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讲师职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教师职务。
3、学科基础理论和教学技能扎实,熟悉并掌握学科课程标准,积极推进素质教育,重视学生的发展,以人为本,教学效果突出,近4年来承担过县级以上公开课或研究课并获奖。
4、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素养和教育科研能力。近4年承担或参与过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并有阶段性成果,并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人撰写的有关文章。
5、完成教师继续教育,提高自我素养。教师必须完成上一轮(1998—2003)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240学时(40学分),持有继续教育证书;计算机达到中级水平,须持有由荆州市教育局或荆州市人事局颁发的中级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水平,语文教师须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6、年龄不超过55岁(含55岁),教育专家可到法定退休年龄。骨干教师须有5年以上教龄,明星教师须有15年以上教龄,教育专家须有20年以上教龄。
在同等条件下,已参加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市级培训的教师或取得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的教师可优先评选。
(二)破格条件
破格条件仅指职称一项,特别优秀的讲师、中教一级和小教一级教师,可以破格推荐,破格推荐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教书育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教育教学效果好,成绩特别突出,近4年受到过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2次表彰。
2、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锐意进取,刻苦钻研,近4年在市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本人撰写的本学科论文2篇以上。
3、承担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或本学科学术研究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2次以上。
(三)否决条件
1、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以及受到各种刑事处罚者。
2、违反《荆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诚信公约》(十要十不准),造成一定影响者。
3、教学工作经历未满5年者。
4、近4年来年终考核有“不合格”者。
5、在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者。
三、评选名额
各地按市级骨干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的比例申报,其中教育专家、明星教师、骨干教师的指标比例为1:10:100。各地推荐指标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阶段(6月1日——6月20日)
由本人申请,学校推荐,建档上报。教师要在学校内进行公开述职。
(二)推荐考核阶段(6月20日——7月10日)。
各地根据报送材料进行考核,整理建档向市教育局上报推荐材料。各地要递交推荐报告。
(三)综合评审阶段(7月下旬——8月上旬)
由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参评对象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人选。
(四)公示表彰阶段(8月下旬——教师节之前)
教育专家、明星教师、骨干教师评选结果将在荆州教育信息网(http://www.99edu.net/)进行公示,征求意见,然后下发文件,授予相应称号,并颁发证书。
五、相关要求
1、申报材料要求。
①县(市、区)申报材料:
1)《关于申报荆州市第三届骨干教师、明星教师、教育专家推荐人选的报告》
2)《荆州市第三届骨干教师、明星教师、教育专家推荐名册》(附件2) 以上报告、名册各2份,同时使用电子表格,报软盘。
②个人申报材料:
1)《荆州市第三届骨干教师、明星教师、教育专家评选综合材料一览表》(附件3)
2)《荆州市第三届骨干教师、明星教师、教育专家呈报表》(附件4) 以上一览表、呈报表各2份。
3)骨干教师必须提供1份个人从事教育事业的事迹材料,明星教师和教育专家须提交1节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新课程课例(录象或光盘)。
③有关证件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
2)学历证书;
3)专业技术证书;
4)继续教育证书;
5)普通话等级证书;
6)计算机等级证书;
7)荣誉证书;
8)论文、著作。
以上证件材料交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要求有封面、有目录、有页码。
2、2张近期同底免冠2寸相片。
六、有关政策及待遇
1、荆州市骨干教师、明星教师、教育专家优先评聘湖北省骨干教师、湖北名师和湖北省特级教师。
2、荆州市骨干教师、明星教师、教育专家在评选先进荣誉称号中优先考虑。
3、省级骨干教师不再参加市级骨干教师评选,可申报明星教师和教育专家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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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 编辑:Admin | 浏览: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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