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 经学校研究决定,四月二十日——二十二日举行学期期中考试,现将期中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你们,请你们按学校安排协调好教学秩序,妥善处理教学、复习、考试各个环节,为下半学期的教学工作打下牢固的基础。 一、结束新课及复习备考: 本学期新课原则上在四月十五日前结束,四月十六至四月十九日为复习备考阶段。
二、考试序列: (一)高三四月十四至十五日参加武汉四月调考,初三年级四月中旬参加了市组织的调考,故不编入期中考试序列。 (二)非毕业年级由学校命题参加期中考试。
三、考试科目 初一:语、数、外、政、历、地、生。(政生分卷合考,史地分卷合考) 初二:语、数、外、理、生、史、地、政。(理、生合卷,史、地、政合卷) 高一、高二:语、数、外、理、化、生、史、地、政。(文、理科分科考试)
四、考室安排 原则上各班在本班教室考试,年级可根据学情编排考试。但不得扩大年级的考室规模。
五、考试时间: 初中 日 期 午别 初 一 初 二 时 间 4月20日 上午 语文 语文 9:15——11:45 下午 史、地 3:20——5:00 政、史、地 3:00——5:00 4月21日 上午 数学 数学 9:45——11:45 下午 政、生 3:20——5:00 理、生 3:00——5:00 4月22日 上午 英语 英语 9:45——11:45 高中 日 期 午别 高 一 高 二 时 间 4月20日 上午 语文 语文 9:15——11:45 下午 物(理)政(文) 物(理)政(文) 3:20——5:00 4月21日 上午 数学 数学 9:45——11:45 下午 化(理)史(文) 化(理)史(文) 3:20——5:00 4月22日 上午 英语 英语 9:45——11:45 下午 生(理)地(文) 生(理)地(文) 3:30——5:00 注:①全校师生在期中考试中间按平时的作息时间到校、离校,参加期中考试的年级由学校统一司铃作息。 ②毕业年级作息时间由年级司铃。 ③考试年级上下午非考试时间内应安排任课老师下班辅导,并且报教务处备案。 ④英语试卷命题包括听力试卷,交科教馆制作,统一实行线播。
六、各年级各科分值说明: 初一年级:语、数、外各120分,文综(政、史)政治70分、历史50分,理 综 (地、生)地理70分、生物50分,总分共计600分。 初二年级:语、数、外各120分,文综(政、史、地)政治70分、历史50 分、地理30分,理综 (理、生)物理100分、生物50分,总分共计660分。 高一、高二年级:语、数、外各150分,(文科)政治100分、历史110、地理90分,(理科)物理110分、化学110分、生物80分,文理科总分分别为750分。
七、试卷编制意见: 1、设题既要具有灵活性,同时又要防止偏执倾向。要以教材规定的学习要求为考试的知识要求。 2、设题要实现教材的全覆盖,同时又要突出要点,抓住教材的灵魂,突出新教材的精意。 3、设题要充分尊重学情、教情,要有利于保护学生学习兴趣和创新精神 4、设题应面向中高考,体现中高考的命题方向。 5、综合性试卷要根据本学科的分值和考试时间,把握试题的分量。 6、试题编制要面向大多数,切实把易难比控制在6:3:1
八、试卷编制程序: 1、自命题各学科备课组进行一次集备,切实编制好考试知识点双向细目表,完卷时把《双向细目表》连同试卷一起交教研组长审核。毕业年级各学科也要进行一次集备,再次细致研究复习的知识范围,为最后冲刺蓄势发力作准备。 2、自命题学科定专人负责编制试卷,命题人有保密之义务。 3、坚持试卷二审制,教研组长对试题质量负有最后责任。 4、命题人即为该科考试的巡视员,负责解决考试中出现的问题,掌握考试时间,提供阅卷的参考答案。试卷分发由命题人完成。
九、阅卷、登分、分析、存档 各参考年级和科目4月20日开始阅卷,实行集体阅卷,交叉登分的制度。4月25日把质量分析表交教务处,电子文件与教务处共享。 本考试的未尽之事宜,可随时向教务处垂询。
教务处 2005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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