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校领导班子建设,建立严格规范的选拔作用的工作机制,按照干部队伍建设的“四化”方针、干部任用的组织程序以及荆教党[2004]8号文件关于在局直属学校试行校长助理制度的具体意见,经学校党总支研究讨论,特制定我校校长助理选拔工作的方案。 一、选拔工作原则 1、按党管干部的原则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条件公开,选拔过程公开,并对拟聘的校长助理进行任前公示。 2、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做到个人报名和群众举荐相结合,严格按照条件进行组织考察,由学校党总支集体讨论决定人选,呈报市教育局党委审批。 二、选拔工作程序 1、学校党总支学习荆教党[2004]8号文件,成立选拔工作小组研究讨论并制定选拔工作方案,在9月22日前将方案报市教育局党委审批。 2、市教育局党委批复后,定于10月13日晚,召开年级组长以上干部会,宣讲校长助理选拔工作的重要意义,公布校长助理选拔条件,职数以及选拔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3、10月13日——10月14日为个人报名阶段,同时由学校党总支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选对象。 4、10月15日上午9:30,由市教育局组织推荐及举荐工作。 5、在10月底,两周内完成组织考核,竞选演讲等工作。 6、由市局党委进行任前工作,发证聘任校长助理,参选对象进行民主推荐,确定出拟选对象人选。 7、学校党总支对拟选对象在广泛听取群众代表意见的基础上,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严格考察。由学校党总支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任校长助理名单,报市局党委审批。 8、根据市局党委批复,发证聘任校长助理。 三、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 按党管干部的原则,学校党总支及行政各部门领导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选拔校长助理这项严肃的政治工作中,要坚持党的干部工作路线,认真组织并落实好选拔工作程序中的各环节,特别是群众反映问题较大的参选对象,一定要以对同志负责对党组织负责的态度调查核实清楚,以确保选拔工作的严格规范,严肃认真。
中共荆州市沙市一中党总支 200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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