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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沙市一中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工作绩效,进一步树立学校品牌形象,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市直机关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荆办发[2007]8号)以及市教育局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学校为目标,扎实开展学校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能, 推进教育事业发展,为我市“工业兴市”战略和谐荆州建设做出贡献。 二、绩效目标与考核内容 学校整体绩效目标与考核内容主要为:服务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的项目指标;综合管理和业务工作指标;社会公众形象指标(具体内容见《2007年度荆州市沙市一中工作目标计划书》)。处室和年级的绩效目标与考核内容主要为处室和年级公共工作目标和处室年级具体业务工作目标(见本工作方案),主要包括政治与业务学习情况、完成教育局中心工作与重点工作情况、履行处室和年级职能情况、工作作风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处室和年级应对照《荆州市沙市一中2007年度工作目标》,将某项能当月完成的工作落实到人,将必须跨月完成的工作分月安排并落实到人。 三、考核与评分办法 (一)记载办法 根据局文件规定要求,绩效考核主要以处室和年级全程绩效记载为依据。 1、 处室与年级记载 处室与年级重点记载创新工作、特色工作、可加分的突出成绩与荣誉、应扣分的突出问题。 由职能科室记载公共管理工作目标的检查情况。具体为: (1)实行每月抽查年级劳动纪律情况1-2次;检查节假日值班情况3次。 (2)按要求记载各处室各年级各类会议、集中学习和公益活动签到情况(会议召集单位和活动组织者)。 (3)全年检查年级卫生情况32次。 (4)全年记载处室、年级教育信息以及报办公室情况; (5)每季度抽查一次政治学习心得、学习笔记情况(各党小组)。 (6)收集处室以及年级分月工作计划和上月工作完成情况,记载各处室、年级文明创建报送情况. (7)各处室、年级绩效考核相关材料报送情况。 职能处室和年级记载分月汇总,由办公室在学校网上公示,各处室年级及时询查。 2、学校记载, 处室、年级记载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交考核办。考核办整理处室记载和年级记载,形成学校记载。 (二)考核办法 1、月度考核 月度考核以处室和年级为单位组织,主要考评处室及年级当月公共工作目标和业务工作目标得分。考核的主要依据为处室及年级公共工作目标(30分)和业务工作目标(70分)。 2、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在处室和年级月度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处室和年级对季度工作进行自评,考核办据此项分析汇总形成季度考核报告报市局考核办。 3、年度考核 (1)年底,处室和年级提供本年级公共工作目标和业务工作目标绩效报告,自查评分表和加、扣分依据。 (2)各处室和年级公共工作目标(20分)和加、扣分部分,由考核办根据处室年级记载,和加、扣分依据,参照处室及年级各自的自评。 (3)各处室各年级业务工作目标评分(70分),由考核办组织考核小组依据各处室各年级年度工作目标计划书,对处室年级自评情况和各处室年级记载核实评分。 (4)处室年级整体形象得分(10分)=校领导班子成员平均评分×35%+各处室主任各年长平均评分×15%+群众评分×50%。 (三)记分办法 1、所列考核项目总分为100分,在每项中根据所列考核指标评分,单项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2、单独设立校重点中心工作得分项,每项为3-5分。 3、设立加分项目 (1)奖励加分。单项工作获得市局表彰加1分、获市政府有关部门奖励表彰的每项加2分,获市委、市政府和教育厅、省级常设机构奖励表彰的每项加5分,获得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以上奖励表彰的每项加10分。不同层次的同类表彰,以最高层次计奖,不重复计奖,所有表彰必须按程序推荐呈报。奖励加分最高为10分。 (2)新闻宣传加分。单项工作以先进典型事迹在市局域网上报道1次加0.5-1分,在市级新闻媒体报道1次加1-2分,省级新闻媒体报道一次加2-3分分,国家级新闻媒体报道1次加5分。不重复加分,最高加分为5分。 (3)论文发表或被采用加分。处室或年级教师人员论文在市级刊物发表或被采用的每篇加0.5-1分,在省级刊物发表或被采用的每篇加1-2分,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或被采用每篇加2-3分.同一论文以最高层次计分,不重复加分,发表论文最高加分为5分。 (4)争取项目资金,每5万元加1分,累计最高加5分。 (5)按要求完成校重点中心工作加分。属于处室或年级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每项加1-3分;属于处室和年级职责范围外的工作,每项加3-5分。 4、设立扣分项目 (1)处室或年级工作受到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批评的在社会上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经查证确属实的每件次扣1-2 (2)处室或年级教师不服从工作安排,无故不参加学校中心工作的,每人次扣1分。 (3)不能按要求完成校重点中心工作的扣分。属于处室处年级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除扣除该项得分外,另扣1-3分;属于科处室或年级职责范围外的工作,扣1-2分。 (四)绩效考核评分 1、学校和沙市一中领导班子年终考核得分=市局考核小组针对《2007年度荆州市沙市一中计划书》的考核评分。 2、校级以上干部年终考核得分=个人公共工作目标得分(分30分)+分管(协管)处室或年级平均得分×70%+加、扣分 3、处室或年级年终得分=公共工作目标得分(满分20分)+处室或年级业务工作目标得分(满分70分)+处室或年级整体形象得分(满分10分)+加、扣分 4、主任或年长年终得分=(主任)或年长个人得分×70%+科室其他人员年终得分的平均分×30%+加、扣分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1、合格处室或年级的基准分为80分,8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评分前3名为文明处室或年级,处室第1名,年级前2名的为年度考核优秀处室或优秀年级。 3、不合格的处室或年级,年终处室人员或年级教师年终考核优秀指标将减少。 荆州市沙市一中 2007年5月21日 |